近视和散光都是一种屈光不正状态。对于近视和散光的配镜原则,总体上都是以一个较 小的度数达到一个较 佳的矫正视力。
对于近视合并轻度散光的患者,给予近视矫正之后,如果病人不用增大 散光度数,就可以达到一个比较好的视力,且戴眼镜比较舒适,这种情况下可以不考虑增大 散光。如果散光的度数比较大,高于50度,且在不加散光的情况下,患者的矫正视力可能不能达到1.0,这个时间 需要考虑增大 散光的度数,具体要以病人配戴舒适为主。
如果是散光度数比较高,可以从小度数加起来,让眼睛逐渐适应,之后再给予比较高一点度数的散光。散光的度数不一定要完全给全,只要是患者配戴眼镜舒适而且看得清楚,能够看到1.0就可以。
很多人认为在配眼镜的时间 ,近视和散光度数一定要给全,其实这是不对的,近视或者散光配戴眼镜,只要是患者感觉舒适,而且矫正视力达到1.0,这样的较 低的度数就可以,不需要全矫。
本站部分文章和资料,来源于互联网整理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