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 军分区联合印发《.市大学毕业生入伍视力矫正补助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该《办法》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行,即9月1日起,符合补助资格的入伍大学毕业生,均可申报视力矫正补助。 与2019年版《.市大学毕业生入伍视力矫正补助办法》相比,此次补助范围 广。
根据《办法》,大学毕业生自愿进行视力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满半年以上,经体格检查、政治考核合格,从我市应征入伍(含义务兵、直招士官)且服役满1年未发生退兵问题的 ,由县(市、区)财政给予一次性视力矫正补助。大学毕业生入伍视力矫正补助按照每人较高8000元的标准给予视力矫正补助,视力矫正医疗费用低于8000元的按实补助。 各县(市、区)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视力矫正补助标准,补助金额自行确定。
每年3月底和9月底前,符合补助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(或其受托人)提供相应资料向县级兵役机关申请视力矫正补助。补助由入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《办法》特别明确,所称大学毕业生统计范围为各类高校和科研机构应(往)届毕业生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(往)届毕业生 。上半年征集的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生,6月份取得毕业证的,按应届毕业生统计。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为取得.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(职业资格证书)的毕业生。与2019年我市出台的《.市大学毕业生入伍视力矫正补助办法》相比,此次《办法》统计范围扩大,此前大学毕业生仅包括“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(含高职)、研究生、第二学士学位的应(往)届毕业生,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)应(往)届毕业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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